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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
    发布时间: 2021-03-25 16:17    
商标续展

业务介绍


《商标法》第40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续展方式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 商标期满前12个月内提交,期满之后6个月内宽展期提交的需要发生额外费用。



续展的意义


持续使用

可持续专有使用注册商标,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

节约时间

商标续展仅需不到半年时间,而重新申请商标的时间长,还可能面临驳回、补证、遭异议等风险。

品牌增值

只有不中断使用、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才有资格认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防止抢注

如果商标到期不续展,则有可能发生抢注事件,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