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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备案
    发布时间: 2021-03-25 16:17    
商标许可备案

业务介绍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将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

根据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使用权的排他性不同,可将商标使用许可分为如下三种:

独占使用许可

排他使用许可

普通使用许可



权利和义务


商标许可人,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1) 依合同的约定收取商标许可费;

2) 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

3) 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商标许可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 适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被许可商标;

2) 保证被许可人不受任何商标侵权控告;

3) 保护商标专用权;

4) 对于独占许可的,许可人自己应当停止使用并且不再许可他人使用;

5) 对于排他许可的,许可人不得将被许可商标再许可给他人使用。

3. 商标被许可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商标被许可人,指被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者。商标被许可人享有下列权利:

1) 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使用约定的注册商标;

2) 对于独占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以及其他人不再使用被许可商标;

3) 对于排他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不再将被许可商标许可他人使用。

4) 被许可人的起诉权。



注意事项


根据《商标法》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